文:薛琳夏
他满脸胡咂,穿着邋遢,帽沿遮着眼睛四仰八叉地熟睡在街头的长椅上,且鼾声如牛。长椅下几个空轩尼诗酒瓶,也无尽打彩自顾自的打着滚儿。路过的
孩子将他摇醒并告诉他有坏人,他粗鲁地让他一边儿玩去。
孩子边走边骂他是个“混球”。他则起身调戏路过的姑娘,姑娘同样也骂他是个“混球”。这就是全民超人Hancock。完全颠覆了以往“内裤外穿,身披斗篷”的superman形象。
超人总是会在人们遇到灾难和困境时出现,Hancock也不例外。每在歹徒肆意张狂的时候,Hancock总是会手拿酒瓶如哈雷彗星冲撞地球般来到第一现场。平坦的地面总会因为他的降落而被砸出个大咕隆。他总能制服歹徒,可却总是在制服歹徒的同时把城市破坏得一团糟。粗鲁暴躁的他把歹徒们悬挂在高楼的尖顶,留给警察的是连环相撞的汽车、严重被毁坏的公路和“营救”坏人的任务。等同于要拍死一只落在墙上的蚊子,却把比蚊子重要的墙给拍倒了。所以即使他是个英雄但却没有人喜欢他,全民超人成了全民公敌,大家都叫他“混球”,认为他只是个具有超能力却没头脑的酒鬼。这些内容都与传统的超人英雄影片完全不同,他见义勇为却不受人们的爱戴,他所得到的仅仅只是众人厌恶的目光和“混球”的称号。他因此孤独,抑郁,暴躁渴望得到大家的认可。这样的情节也是《全民超人》的目的所在——颠覆性。
威尔·史密斯,一个无敌的人,人气无敌,票房号召力无敌,魅力无敌,只要是他主演的片子,不需要任何噱头和炒作,很多女性观众甚至不知道影片是讲什么的,只要看到威尔·史密斯的名字就会走进影院,这也是“全民超人”的海报只有一个大人头的原因,他简直是票房万金油。我也是超级喜欢这位帅哥,但同年初《我是传奇》突来的惊喜相反,过大的期待带来的心理落差不幸落在此片上。因为这种颠覆力道太浅,仅仅停留于表层,止步于监狱里。史密斯演绎的这个酒鬼无疑是甚为成功的,邋遢、狂暴、神志不清的种种丑态都被他传神地演绎出来,只是剧本没有给他进一步发挥的余地。索尼公司也许对最另类的全民偶像横空出世自信满满,不过照这种情况看,Hancock很有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既不能另类到底保持街头超人的嘻哈风格,也没有一个有层次有纵深的骨架支撑。影片在人物塑造上再输一局,但威尔·史密斯的演出无可挑剔,这是他饰演的一众英雄人物里能力最强、实力最弱的一位,也正是他才让这部影片有了存在的意义。
影片的前半部节奏紧凑,剧情生动。Hancock在生活中也成功脱去了那身邋遢的装扮,穿上了贴身制服,并勉强变得彬彬有礼。就在使观众都认为这是一部轻喜剧时,影片却转而分叉,聚焦到了
爱情上,一般超人电影中的
爱情都只是陪衬,但在《全民超人》的后三分之一的段落中,
爱情成为了真正的主角,帮助Hancock在人们心中树立全新形象的老好人Jason的妻子May尽然也是女超人并和Hancock在三千年前就是情侣。可他们却不能在一起,只要他们愈亲密,超能量变会一点点消失直到变成普通人然后慢慢衰老直至死去。
影片后半部分与前半部分的情节有明显的脱节,May也是女超人,这的确让人惊喜。当她在身份被曝光时,和Hancock突然在洛杉矶的街头相互扭打起来,把整个城市都几乎摧毁。随后,在医院里Hancock遭到歹徒的报复袭击,May在病床上表现出打在君身疼在我心。这些在电影之前都没有丝毫的铺垫甚至与之前的情结完全没有自然的过渡。尾声,Hancock倒在血泊中,May停止了心跳躺在了床上。当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的时候。Hancock不知是哪来的力气又突然站了起来,走出了医院,飞去了别的地方。自然,女超人May便醒了过来。电影的后半部就在这种让人觉得恍惚的情节中结束了。
这部前后脱节的好莱坞大片,缺乏逻辑性的情节。但对于传统经典的超人电影模式,它是一种颠覆。这也是影片的最大买点,同样也是影片的最大挑战。人们能否接受这样的超人,需要时间的检验。当然过早地对一部电影下定论是不明智的。要去颠覆一种长久存在的“形象”,所需要的是宽容的态度,多一份理解与欣赏,少一份尖酸与刻薄。正如基督山伯爵所说:“英雄之所以存在是为了使凡人可以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很多时候,他与神只有一步之遥,他们不断地燃烧自己,从而照亮喧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一旦这种传统观念遭到了冲击,那么势必会引来众人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