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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自贡市荣县人民医院违规误诊造成病人同一个病在12小时内反复行三次手术造成生命危险

自贡市荣县人民医院违规误诊造成病人同一个病在12小时内反复行三次手术造成生命危险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医院违规误诊造成病人同一个病

在12小时内反复行三次手术造成生命危险的详细经过


病人杨君照,男,77岁,龙潭小学退休教师。2008年4月15日在县医院外三科行前列腺手术三次,具体经过如下:
一、事件经过:
我父亲杨君照因患前列腺增生,通过朋友联系徐小川主任为其做手术,在徐小川主任答应亲自做手术的前题下,于2008年4月12日上午找到了徐主任住进了外三科4楼31号床。经术前一系列相关检查,均属正常,术前准备了3天,于2008年4月15日实施手术。
第一次手术:从麻醉记录单上记载的10点20分至11点35分,约12点钟出手术室,回到病房。膀胱冲洗液中全是鲜血,排入床旁痰盂内,约1小时左右,就连续倒了3痰盂,大半部份都是凝血块,第3次倒出来的血块简直成了痰盂的形状,儿媳刘显宽见出血严重,立即报告了值班医生袁XX(术后医生护士只向当时在病房的其他三位家属交待只要膀胱冲洗液进出的速度是一样的就是对的,其余未做交代)。袁告诉了主刀手术医生邹国庆,邹到病房查看了病人后,对家属说只有手术止血,其他没向家属交待任何事宜,更没有叫家属签署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于下午2点左右又将患者推进了手术室进行第二次手术。
第二次手术:下午2点35分至4点5分,历时1小时30分,手术进行中,手术室传出急诊合血单,家属心情非常紧张,病人于下午4点过又出手术室被推回了病房,尿管内仍一直流的是鲜红液体伴血块,一会儿又满了一痰盂,家属不停的呼叫医生、护士并报告膀胱冲洗液的情况,稍一停顿痰盂内又是大量凝血块,医生、护士不停的用了达七种以上的止血药,又连续在输血、血浆、输液,一直无效。由于病人家属不停的呼叫,手术医生邹国庆于5点过到床旁来亲自观察了约20分钟,解释说是大量的生理盐水冲进膀胱,因冷的刺激引起膀胱收缩加重出血,要家属用热水袋热敷膀胱,家属火速照办后但仍然没有效果。此时邹医生的手机响了,有人约他与徐主任到红杏酒家约会吃晚饭,邹答应6点半准时到。邹按时6点下班了,但杨君照老人的尿管内一直都是鲜血在不停的往外流,家属不断呼叫值班医生袁XX和值班护士童XX和XX英,值班医生和护士一直执着的用止血药,均无效果,但医生、护士仍淡然处之,也不向家属作任何解释,又流血几小时,病人的监护仪上显示血压由开始138/80mmhg下降到66/50mmhg,脉博由80次/分上升到110多次/分,病人健康红润肤色已变成了苍白的一张面孔,这些已经是明显的失血性休克症状,守在病床旁的四位家属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病人儿媳刘显宽已非常生气,对值班医生提出强烈要求,说道:哎,幺弟,您快叫你们主任来会诊,病人病情非常严重,再不引起重视已经危及病人的生命了。袁XX才在病床旁用手机给徐主任打了个电话,原话说:“主任呀,31床的家属很紧张,请您来看一下。”放下电话,他说主任答应马上就来,过了约半个小时徐主任才来到病房,看了一下膀胱冲洗液的情况及病人和监护仪上反应的数据,指示值班医生袁急诊查血分析、电解质情况。病人家属黄响琼(病人侄女)随主任去了办公室,主任让她叫刘到办公室来,对刘说:估计是两次手术中器械在操作过程中反复操作刺伤膀胱出血,现在只有打开膀胱,直视下止血。刘回病房叫杨开祥(病人儿子)签了第三次手术的同意书。
第三次手术:晚上10点8分开始11点50分结束,历时1小时42分。一进手术室数分钟,就立即传出请内科住院总会诊记费单和间羟胺、多巴胺、麻黄素等升压抢救药的记费单,约晚上12点过又将病人推回了病房,徐主任出手术室一边脱鞋,一边告诉家属刘显宽“是一根前列腺动脉 血管在喷射状出血,术中行八字缝合才止住了血。幸亏家属配合,避免了严重后果”。这下膀胱冲洗液立即就变成了淡红色,终于把血止住了,病人通过吸氧、三通继续输血、输液,逐渐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二、医院方手术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及重大过错:
1、医院医生违章操作并对家属和病人有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第二次手术术前医生未告知任何原因,也没叫家属签署手术及麻醉同意书,触犯了上述管理条例,剥夺了病人和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在第二次手术前,医生并没告知家属病情及处理方案,也没叫家属签手术同意和麻醉同意书,就随便将病人推进手术室,草率进行了长达约2个小时左右手术,又把病人推回病房,术后仍一直出血不止。如果医生术前告知了家属,第二次止血的把握度和止不住血要打开膀胱止血的后果,我们就会选择转院,时间上还完全来得及,病人也不会承受切开膀胱及晚止血8小时所带来的痛苦的伤害。
2、违反输血法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诊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医院在给患者输血治疗前没叫家属签署输血同意书,更没向家属告知输血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3、违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规定,卫医发[2002]190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第二十三条中的十三细则要求:“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而该病人4月15日反复行了三次手术,21日家属复印病历时才发现一次手术记录都没有。现在才来补写,岂不是只能编造出回忆录,更不知手术中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甚至随便乱整一通都不知道。试问,一个二等甲级医院病历资料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怎样来保证?
4、医生徐小川主任言而无信,术前答应亲自为病人手术的徐主任在未经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主刀医生,这是对病人不尊重和欺骗行为,对后来造成的系列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禁让人猜测是家属术前没有送红包还是他根本没有把对病人的承诺当一回事。徐主任术前答应亲自为病人手术,也就形成了一种医患口头合同,虽然医生没有任何义务必须为某个患者亲自手术,但有回答患者愿不愿意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徐医生当时答应不能亲自为患者手术,而患者和家属就不会选择在县医院手术,而已联系好重庆市三医院医生李健(患者外侄)医治,也不会发生前面所述的一切后果。欺骗患者和家属,随意更换主刀医生,徐主任完全是为了找机会让其他医生操手艺的目的出发,为此,应承担一切后果。
5、手术医生、值班医生有误诊、误判。该手术术后出血是一种显性的出血,若医生稍加重视,或对术中止血不放心、不彻底,将病人留在手术室观察一段时间,就会及时发现出血原因并采取正确补救措施,就不会出现后来两次本不该发生的手术。即使万不得已采取第二次手术,也应该相当慎重,首先应向家属交待术前考虑出血的原因,术中怎样止血,采取什么方法,估计达到的效果如何,若仍止不住血,采取什么措施。但实情是:没有告知家属,就随意给病人行第二次手术,敷衍慌忙止血。术中和术后,没有通过详细的检查和一段时间的观察,又把病人推回了病房,术后仍一直出血,膀胱冲洗液中一直排的仍是鲜血和血块,每次倒痰盂时半痰盂都是大量的凝血块,第二次的手术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导致第三次手术。术后医生反复对家属说第三次手术中才发现是前列腺窝的一根动脉血管在喷射状的出血,电切术中是无法看得见的。请问看不见是理由吗?看不见是仪器的问题还是医生的视力、操作技术的问题?超常的出血量都没有让医生判断出动脉出血的可能性吗?难道非要开了膀胱才能知道是动脉血管出血吗?用了三种以上的止血药无效还不能说明动脉出血的可能性吗?为什么还要继续用七种以上的止血药,是不是要把药房所有的止血药都用遍了,才算止血无效吗?请问:一个术后活动性出血性休克的病人这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要不是家属发现两次提出要求会诊处理,可能病人已经失血死亡了。第一次手术到第三次手术中间长达12小时前列腺动脉血管一直都在持续出血,正是因为医生的判断失误浪费时间,处理原则没有掌握,病人挨了不必要的两刀,白白流了不该流的鲜血。
6、对病人极端不负责任,观察处理病人不认真、不仔细、不及时。
(1)术后医嘱一直都是二级护理,一个失血性休克的病人还是二级护理吗?二级护理标准是什么?一个失血性休克的病人在你们的判断中都还不是一个病重、病危的病人,医嘱上反应的还是一个普通病人。
(2)对病人的出血情况不重视,医生、护士面对大量出血淡然处之,两次手术后大出血都是家属提出要求才给予处理。医生的主动性体现在哪里?重视程度体现在哪里?医生是怎样观察处理对待家属反映的出血情况,医生的责任心到底在哪里去了,可能只有病人到了需要行心外按压、人工呼吸、心肺复苏阶段才会引起医生的重视吗?
7、造成了严重后果,医生没有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诚意,术后长达10天,没有向家属有任何交待和表示内疚和歉意语言,还再三推托责任,妄图通过狡辩达到推托自己责任的目的。手术出了问题,徐主任不但不感到内疚,还狂妄自大,家属主动找他沟通、交换意见时,还再三重申他为病人牺牲了多少休息时间和耽误他看电视的时间,请他会诊时他抱怨影响他看电视剧最后两集最精彩的结局还没看完。明知一个70多岁的病人,已行过两次手术了,病人术后一直在活动性的出血,手术医生和科主任还有心思准时去赴宴会和呆在家里看电视。这样的医生,职业道德和良知何在?医生一直说前列腺手术本身就是一个出血性手术,术后出血都是正常现象,那么请问术后多少时间内应该止住血?血性的膀胱冲洗液持续多少时间内算正常?冲洗液的性质怎样来观察、判断和描述?术后出血量达多少算正常?多少时间内出血多少量算正常范围?护理记录上一直记录的都是膀胱冲洗液较红,只有一次记录是鲜红,家属反应的痰盂倒出大量的血块甚至有一次倒出来凝血块就成了一个痰盂的型状等情况,为什么在观察记录中都没有记载?
三、医院医生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
1、由于医生误诊误判,造成患者膀胱被切开的伤害。术前,医生反复向病人和家属告之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微创手术,结果做了三次,造成生命危险,家属和病人都无法承受。
2、一个70多岁的老人,由于大量长时间的失血,听病人后来说他在手术室时已经不省人事了,病人由入院时146克的血色素,经三次手术后,已经输入4.5u红细胞,350ml血浆,血色素才升到78克,通过临床上输血观察,输入用1.5u红细胞大约升15克血色素,可以得出病人体内血色素78克减45克等于当时病人体内只有33克血色素了。可想而知病人长时间的大量失血及失血程度,对全身各脏器器官组织细胞,缺血缺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和功能障碍是难以估量的。
3、因三次手术反复损伤尿道,今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如尿路感染、尿道狭窄、排尿困难等以及其它后果都难以估计。
4、因病人当时大量长时间的失血休克,病人的大脑细胞严重受损,病人现在仍是严重贫血面容,头昏、头痛、记忆力减退、全身乏力、心慌、心累,从医学的角度看很有可能诱发和导致老年痴呆。
5、从入院时医生介绍的术后五天左右出院,最多一个星期,现在不知何时才能康复出院,这对患者和家属精神、精力上的折磨和伤害,经济上的损失都无法使病人和家属接受。
6、术后20天(5月4日)复查结果,患者的前列腺B超提示,其中一条径线比术前还大了0.3cm,患者仍感尿频、尿急,约十多分钟小便一次。所以手术医生术后6天3次手术一次记录都没有,现在高度怀疑患者的前列腺增生经3次手术没有效果,甚至根本没有做。



病人家属:儿子杨开祥、杨开旭


儿媳刘显宽、候碧莲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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