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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论坛总则〖会员必读〗

本主题由 冷剑秋 于 2008-2-29 16:09 置顶

蚂蚁论坛总则〖会员必读〗

一、发贴规则

1、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得发布任何反党、反社会、反政府和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需要保密的国家机密;不得发布任何维护和同情邪教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宗教民族政策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2、发帖前请明确帖子主题,并发到相应的版块,既便于自己查看,也便于版面管理。
3、认真回复主题,避免刷屏,请给他人留下回复的时间和空间。
4、不欢迎任何形式的广告行为,版主或管理员可以不经过警告程序删除广告帖或者直接封ID。
5、不推荐重复发贴,如发现重复发贴现象,版主应对会员及时指出和说明。对主题重复的贴子,版主有权作出删除处理。
6、尊重别人劳动,转贴请注明原作者或出处
7、本论坛只为营造一个开心的环境,不欢迎人身攻击的言辞影射。讨论时请注意文明、坦诚、平等交流,对事不对人,尊重别人的看法,哪怕有不全面的地方。一旦发生争执,务请各方采取克制态度,就事论事,禁止使用过激的语言,违反者将会被版主警告,并删除相关帖子。
8、版主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发帖警告,如不听警告者其ID将会封闭直至删除。
9、论坛规则是各版区的通行规则标准,各版区可根据需要自制定分版区规则,分版区规则不得与论坛规则相冲突,否则有冲突的分版区规则条款自动失效。
10、论坛将随时根据需要修订论坛及分版区规则,论坛及各分版区保留对规则的修改权利。
11、发表于规则修改之前的话题如与修改后的规则相冲突,将在新规则发布之后数天内删除,版主应提醒相关会员注意规则的变化情况。此提醒不属于警告性质,也不作为收禁ID的任何依据。
12、对版主或本版规则有意见可在
网站投诉·建议提出。

二、发帖管理

1、转载文章请注明转载。
2、在版面讨论中请不要言辞过激,各版对侮辱他人等发言有屏蔽和删除的权利。
3、请不要发表违反论坛宗旨版规的文章,例如:

(1)泄露他人隐私的文章;
(2)无意义的号召;
(3)讨论问题的语气明显为发泄私愤或人身攻击。

4、删贴原则

管理员、管理员助手、超级版主、版主有权删除以下帖子。违反规定严重者,将禁止其所有论坛权限。

(1)图片类

正面人体裸露图片;
不健康的人体生理特写图片;
政治题材的图片;
暴力,凶杀,恐怖的图片;
侵犯他人隐私或合法权益的照片

(2)政治社会类

红林论坛有义务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此类发帖人的真实身份:
谈论反对宪法固定内容;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造谣,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人身地域攻击类

造谣、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资料,肖像,个人隐私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进行狭隘的地域攻击的;
侮辱讽刺(或变相侮辱讽刺)网友的;
调戏和戏弄他人的;
对蚂蚁论坛管理团队及注册用户进行人身攻击的。

(4)色情类

带有淫秽,色情词语的;带有不健康描写的;
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
公然讨论非正常性行为、知识或涉及其他不宜在公共场所公然讨论话题的帖子的。

(5)危害论坛稳定类

造谣,煽动,挑起争端,引起互相攻击性质的文章;
对于含有侮辱、漫骂等人身攻击的贴子,依据版规,将彻底删除,如果网友回复中引用了此类贴子,此回复也将被删除;
内容低级不健康的帖子;
发表虚假信息或恶意歪曲事实
连续性帖与版面主题无关的帖子;
在所发帖子中含有破坏和恶意的连接;
对论坛进行言论上攻击和恶意分裂论坛;
与论坛宗旨不符,影响论坛形象的;
剽窃和抄袭的文章未作出注明的。

(6)其它类

内容与标题不符的;
简单回复或回帖不看帖,文不对题、莫名其妙的;
重复发旧帖者,发毫无意义的帖子的;
使用超大字体,造成用户浏览困难的;
言语粗鲁,污秽的;
未经网站同意的任何性质的广告;
非论坛管理人员使用[公告]作为文章标题的。

凡违反或触及法律者,蚂蚁论坛有权保留帖子内容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其它惩罚措施

(1) 恶意行为,违反公告,删贴并且扣除金钱、威望。
(2) 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情节严重,不听劝告,封锁其回复权限。
(3) 人身攻击别人,辱骂他人,将封锁ID,严重的永久封锁。

6、版主可根据网友的要求对其发表的讨论以及其回复进行删除。版主可视情况封锁或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7、马甲起的很接近别人,有混淆视觉的嫌疑,引起当事人不满意的,当事人可发贴投诉,在看到投诉时立刻封锁马甲ID,当事人如无投诉,可以继续保留马甲。

四、移帖与改帖管理

如果帖子未违反发帖规定,但是内容与帖子所在版面不符,论坛坛主、总版主、区版版主有权利将帖子移动到合适的板块。
如果帖子出现了语法错误,不能正常显示的,论坛坛主、总版主、版主有权修改,使之正常显示,并且将在帖子上留下修改纪录。
论坛各级管理成员在未经会员许可时,均无权修改会员未违反禁止内容的帖子。
论坛坛主、管理员助手有权锁定、批量删除过期及时间过长的未违反禁止内容的帖子。

五、精华和置顶帖的管理

1、设置精华的原则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帖子,论坛坛主、管理员助手、超级版主、版主有可能将其加入精华:

(1)各类有价值的思想;
(2)内容充实健康由新意,无反动语句,无诋毁他人语句,原创帖优先考虑;
(3)点击率和回复率成正比的各类常用信息;
(4)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能够让用户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5)为论坛健康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的。热心帮助其他用户的,认真解答用户问题的。

2、置顶原则:

(1)与大家都相关的信息或者对某些人非常重要的信息;
(2)热点问题讨论;

(3)聚会等集体活动通知;
(4)版务相关通知和公告;
(5)版主认定的精彩文章。

3、奖励办法:

版主对以下行为给予金币、威望的奖励:

(1)对版务提出切实可行之建议。
(2)精彩之回帖。
(3)引起多人共鸣的帖子。

对积极发帖、成绩显著的会员,版主可在
网站投诉·建议推荐颁发奖章,经所在区版、总版批复后,予以颁发。

六、注册会员ID及个人资料设定规则

1、网友可以自行设定笔名和签名档,笔名和签名档不得带有侮辱含义、政治色彩和色情(包括含有色情成分或者意味)字句,违反者将会被管理员警告,并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修改会员笔名和签名档;
2、不得使用多个笔名自吹自捧,违反者将会被管理员警告,管理员可视其情节轻重而决定是否在论坛中公布其信息;
请勿注册以下用户名: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之名注册;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请勿使用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3、用户可以自由设定自己的签名,但是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会员签名档不得出现诸如商业网址、产品介绍等商业性宣传信息;禁止在签名中出现任何不良文化;禁止使用过大尺寸的图片作为签名;禁止用超大字体作为签名。
4、用户可以自由上传不超过185像素×200像素的图片作为头像,但不得使用黄色淫秽或其他违法的图片,违反者将删除其头像。
5、不得采用任何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作为头像,同时管理员和版主有权认定可能有害于论坛的其他图片不能作为会员头像并且要求会员修改,管理员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修改会员头像;
6、会员不得注册与已经注册ID相似的ID,相差于0(零)和O,1和L,加空格,加点等极容易造成误会的ID均不受欢迎,一旦发现,论坛将予以收禁;
7.某些会员的头像属于会员本人的真实像片或者由会员亲手制作、处理的图片,其他会员不得在未经原作者许可下擅自使用,否则按上述第5条处理;
8、管理员及版主的称谓属于论坛管理之保护范围,会员的头像不得出现“管理员”、“版主”、“XXX分类版主”等文字。

七、禁止用户ID和IP的标准

1、用户名不健康,有诋毁他人名誉的;
2、发不符合论坛规定的帖子屡教不改的,受到禁止ID后反复注册的ID的;
3、以破坏论坛(包括破坏程序正常运行,论坛正常秩序,论坛讨论气氛,论坛形象)为目的的用户;
4、连续注册或者使用多个用户名在论坛为自己谋求利益的。

违规用户如果承诺不再违反社区规定,可以在一定时间后,恢复其用户资格。
具体事宜请联系本论坛管理员、管理员助手。

八、版主的任免

1、管理员有权任免总版主及分类版主的权力;
2、总版主有任命分类版主的权利;
3、分类版主有任命版主的权利;
4、欢迎会员对论坛管理团各级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投诉。所有评价和投诉必须有确实根据,且仅限在
网站投诉·建议版提出,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5、欢迎会员推荐或自荐版主。
6、凡一个月未登陆的,并未事先请假的各级版主的权限将被取消。

关于版主的基本要求、义务和申请,请参见《版主管理办法》。

九、版主职责

1、服从总版主、分类版主的领导和管理,自觉管理好相应的版面;
2、建立和维护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举行有益的版内投票;
3、负责相应版面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于版面存在的技术问题和内容问题要及时提交给管理员处理;
4、负责相应版面内容的更新和变换,不断适应网友浏览和交流的需要;
5、负责相应版面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对于不符合发铁规定的帖子及时予以删除;
6、负责收集用户对论坛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
网站投诉·建议提出话题;
7、参加论坛版主会议,参与论坛的建设和管理。

十、建议和投诉

1、本论坛的任何会员有对版主、版务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本论坛的任何会员有对版主和版务投诉的权利。
3、版主可保留不受理站内消息投诉的权利。
4、版主可保留不予答复的权利。

十二、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蚂蚁论坛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以及会员的建议,将不定期修正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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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内容全部照搬了,没有修改哦!


绝对唱响QQ群  459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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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天下大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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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修改下~~毕竟几处还是不符合本论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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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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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修改吧~~


绝对唱响QQ群  459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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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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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先阅读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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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想问下这里的朋友,我是新手,不知道怎么发帖子,望高手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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