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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国家政策等于几?

国家政策等于几?

国家政策等于几?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11号文件,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1994)1号文件的精神,一九九六年,连云港市委农村工作部印制的连云港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于一九九七年由赣榆县人民政府、罗阳镇政府、各村委会签发了二轮耕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期三十年不变的经营权证,有的村组发到了农户,有的村组一户也没发,有的农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特别是河口村干部把大部分土地没有经过对外招标,没有合同就低价承包给关系户(承包费70-150元/亩),有的村干部没有通过村民私自以150元/亩承包,在以350元/亩高价转包给农民,从中牟利。导致河口村约三分之一村民没有口粮田。罗阳镇有不少村庄把土地卖给关系户挖鱼塘卖土将近2000亩。就这样国家的文件精神没有传达到基层,农户的土地权益受到了侵害,有的农户根本就没有土地,甚至连温饱都难以维持。二00五年镇政府以搞经济开发区为名,以大不动小调整为由,无偿征用土地,这次征地在罗阳镇最南边,河口村的西边,约600亩地。这样镇政府没有付出任何补偿,就征得了数百亩地。现在仍继续征地。这样各村组农户的土地都减少了百分之五十。有的仅给零点三亩。
2006年至2007年,罗阳镇政府不搞三农、以建罗阳镇韩国村、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文化中心(实际是镇政府新建办公大楼)为由,在镇政府原驻地周边,又卖给外地开发商建别墅区(现已建完几十栋),无偿征用土地约两千余亩,建生态农业示范区内挖人工湖,建水阁凉亭,栽树、种花草。2007年底,镇政府无偿征地仍在继续。把靠近生态农业示范区的河口村一组、七组的150亩高产田说成盐碱地买给三兴公司,用挖掘机挖出路和环沟,青苗被破坏,水利设施也被破坏,又要挖人工湖建水阁凉亭,村民自发前去制止,目前干群冲突激烈,至今没有处理。
      国家政策一直强调保护耕地和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可是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什么一直不执行,欺上瞒下,严重侵害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村民多次去村委会,镇政府要求妥善处理此事,但都因互相推托,至今没处理。希望各级政府重视此事,媒体关注,希望调查处理此事,尽快给农户圆满解决。
地址:江苏连云港赣榆县罗阳镇河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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