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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错的,你厉害,我都发了N多了,也没有你的精啊!!  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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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15年,哭天无路寻青天

      为响应党的号召,开发荒地搞承包致富,不料到因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害“红眼”,辛辛苦苦即将得到的收获遭霸占。本想依靠法律来洗冤,没想到冤上更加冤,至今含冤15年,哭天无路寻青天。。。。。。!
   1990年,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杨庄村委孙庄村民宋旭初、宋旭芳两兄弟,和该村贫困村民集资承包了一片被长期荒废的大型蓄水池,水面积约有100多亩,被当地村民称为“百米池”搞渔业养殖。只因鱼塘连年遭到自然灾害,损失非常惨重,1992年,其他承包合伙人因看到不能得到预想的效益,都纷纷退股,遭到如此的经济损失,宋旭初、宋旭芳两兄弟为了还银行贷款和从其他人借的钱,不得不硬撑着把鱼塘承包下去,为了能挽回遭受的损失,他们在承包合同还有两年未到期的基础上,与原发包单位又续了15年合同,经过县公正处公正后生效,又筹措资金大量放了鱼苗,并请了县水利局技术员给予指导,为了更好的照料鱼塘,宋旭芳全家都搬到鱼塘居住,被当地群众称为“水上人家”。经过他们两兄弟的精心喂养,鱼塘的鱼长势非常喜人,眼看即将有个好收获的时候,当时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厅副厅长蔺中尧等人要用廉低的价格购买他们的鱼塘,被遭到拒绝,也就是这样的拒绝造成两兄弟倾家荡产,惹上了一场不明不白的官司!
    原来蔺中尧等人因购买不成,便串通他的表哥(当时的该乡党委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势把他们兄弟两人推到了被告席,以要把鱼糖开发利用为由判决两兄弟半个月内把还未长成成品鱼的鱼苗清净,这突来的噩耗如青天霹雳一般,两兄弟不知道如何是好,无奈下就找到蔺的表哥(当时的该乡党委书记)求情,蔺的表哥当场答应还继续承包给他们两兄弟,并要两兄弟拿出1000元钱,说是以后再承包的压金。就这样两兄弟就眼巴巴的等着乡党委书记回话。万万没有想到15天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厅副厅长蔺中尧(也就是要买两兄弟鱼塘未成的人)带领一群人,强行下网清鱼,当时宋旭芳的妻子上去和他们说理,他们二话不说,把宋旭芳的妻子梁某按在地上,用手铐把梁某两手交叉铐着,拉上了背铐,并拳打脚踢殴打了一顿,被打成严重的肠道出血,无法站立,此作为哪象国家干部、执法人员所为呀!就这样把两兄弟的全部家当强行霸占了!
    为此,宋旭芳边为妻子治病,边去找说理的地方,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过两次通知函,可是并没引起重视,还是置之不理,后来在1998年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了抗诉,与1998年底重新开厅审理,在查阅原审理的卷宗时却发现被人动了手脚,原审卷宗被大量篡改,如此情况的发生,再审法庭的公正与否就可想而知了,不过,再审的结果于第一次审理结果不同的是,第一次是直接宣判两兄弟败诉,再审的审理结果因双方都不能提供所有权证明,被裁定中止诉讼,两兄弟为了早日请求县法院恢复审理,无数次向县法院提出请求,却被一推再推,直至到今天也没有给两兄弟个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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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求去贵州[忘了详细地址]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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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天下者得天下
   吾近思古之学者寒窗拾载,只为一朝之功名,近之学者亦是如此。岂不庸哉?凡立志者应以天下苍生为重,国家社稷为先,方可兴邦治国平天下!此乃吾辈之重责,如碌碌无为而年岁虚度,岂不痛哉!然芸芸众生,其志难致,故曰;天难从人愿也!
世间圣贤甚众,然不齿之辈亦不乏其人,古语有云:亲贤良,远小人,广纳众贤之谏,所谓远则达廉天下,近则独善其身,为良策也。如得其所用,更是天下苍生之大幸也!
然天岂能尽如人意!抱负未得所展,壮志未曾所酬者亦甚众,此等不应馁志,应端其性,正其身,恩泽八方,亦能一展其热,岂不欣哉!故曰;胸怀天下者得天下!
     我看了3月17日的电视节目,很是心酸!!~~~~~那个详细地址不记得了,,,
   我虽然学历不高,但是我相信自己可以胜任。与其默默无闻的活着,倒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去,希望电台好心的同志帮我联系下。如果可以的话,请回我电话0512 -56906468[下午5点后打]。感激不尽,,!!!!QQ10826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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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帮助的人

本人张明达江苏省信访局编号nijie.密码041231,系江苏省启东市和合镇庆佳村人,现年89岁。我于1938年11月参加新四军,在一师三旅八团二营六连,担任副排长,1942年6月随团部驻在如皋县角斜苗家庄(现为海安县)。因汉奸向敌人通风报信,大批日本鬼子蜂拥而来袭击我团部,为掩护团长王澄,政委鲍志椿及团部撤退,在战斗中我右腿不幸中弹.1942年、43年是抗日战争最紧张,最为艰苦的年代,敌人气焰甚为嚣张,敌情称得上是一日数变,战斗在不断又频繁地进行着,我那负伤后的右腿,事实上又难以治愈,然而我仍忍着伤痛,与身旁的同志全身心地投入当时的抗日战争。在整整的6年中,我经历过无数次的战斗场面,作为一个负重伤的抗日战士,在那残酷的岁月里,我自认无愧于国家,无愧于民族。
1943年5月,我从三旅教导队学习后期满归队,过了三个月后,伤口发炎,紧接着又出现了连续高烧,当时医生诊断为重伤寒症,俗称“出白痞”,又名水激伤寒,病情十分凶险,病后几乎全部脱落。留在部队肯定会拖累别人影响作战。就此,首长动员我回家养病,发了我6个月伙食费,并出具证明书,批准我复员回家,就此我就回到了家中。 1948年我入党时党支部负责人及有关同志都看过我那部队发的证件。在文化大革命中不知为什么原因我被抄家,现金、国库券(39元)、连同人民政府县长梁尚人委任我为和合区和平乡乡长的委任状、上述部队发的证件一并抄没,至今未有下落。过去部队给我的证件包括发我6个月伙食费等举措,均系抗日时期“无后方安置”办法。1949年,我进入苏北荣校参加学习(当时伤残军人一般进人荣校学习后,分配去地方工作)。
我回想过去,虽身在家中,但一直心系着部队。1940年6月我曾在粟裕师办的抗校二期学习班培训半年,这就使我对团队有着更为深厚的感情,心中一直记挂着部队,尽管我那时无法归队。1944年至45年间,在我病情有了好转后,我曾两次步行数百里去到淮阴与东台地区寻找部队,终因战事频繁,部队行踪不定,只得无功而返无法找到部队
1948年3月,经乡党支部考察审查了我过去的部队证件后,正式批准我的入党申请,候补期为二个月。同年7月,我担任乡公安员(即现在的治安委员),在那年6月8日,我曾再一次带领百余人的担架队支援解放军主力部队,以攻打启东县城汇龙镇,1949年2月,在原乡民兵大队大队长周选才同志调去参加渡江支前工作后,我接替民兵大队长的职务,1951年任和平乡副乡长,1952年任和平乡乡长,1953年调至和合区任宣教干事,54年任和合油脂社主任,后任和合油厂厂长。此后陆续任工业局生产股长,轻工业局业务股长等职,1961年任启东物资综合公司经理,并随后负责筹建启东棉纺厂,直至1979年在棉纺厂办理退休。
在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之际,中央给我发了抗战纪念鄣。并补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我看到了党和国家对抗战老同志的关怀和爱护。但是我要求南通市委按中组部<1982>11号文件:“对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定要积极热情,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精神,它也违背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普通党员负责的一致性的精神。按照中组发[1982]11号文件第[10]因负伤患病或部队转移,组织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离队期间寻找组织,主动为党的工作,当地解放就重新参加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的精神、我是符合条件改办离休的,为此我强烈要求上级调阅我的档案,作出正确结论,并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已是89岁的老人,步入了风烛残年之际,但就目前个人的状况,特别在生活上有着困难,出于个别人的有意中伤,造就了我晚年的精神上的很大不幸。让人民了解我这一段抗战历史。
(在2006年我向南通、启东市委组织部申述,并向省委领导、中央组织部领导报告请求后,有回音,但无落实结果,启东市组织部讲,我们要再研究,同南通市委组织部领导再商量,要等一等,有时讲,没有新的上级文件不好办。我讲,我要求按中央老文件,根据我的革命历史,党龄可以办理的,他们不理睬我。我要问一下党中央的1982年文件何时提出作废过,有没有文件,能否给我看一下呢?我认为他们是欺骗我,是没有党性的表现,想卡死我不办。但真理在我历史档案中,我有记忆力,有精力,要活百岁,我要战胜一切困难,还我六年抗日战争经历,真面目。)

话:1350189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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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人间”栏目主持公道

百姓有苦无处诉,含冤15年寻找青天
为响应党的号召,开发荒地搞承包致富,不料到因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害“红眼”,辛辛苦苦即将得到的收获遭霸占。本想依靠法律来洗冤,没想到冤上更加冤,至今含冤15年,哭天无路寻青天。。。。。。!
   1990年,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杨庄村委孙庄村民宋旭初、宋旭芳两兄弟,和该村贫困村民集资承包了一片被长期荒废的大型蓄水池,水面积约有100多亩,被当地村民称为“百米池”搞渔业养殖。只因鱼塘连年遭到自然灾害,损失非常惨重,1992年,其他承包合伙人因看到不能得到预想的效益,都纷纷退股,遭到如此的经济损失,宋旭初、宋旭芳两兄弟为了还银行贷款和从其他人借的钱,不得不硬撑着把鱼塘承包下去,为了能挽回遭受的损失,他们在承包合同还有两年未到期的基础上,与原发包单位又续了15年合同,经过县公正处公正后生效,又筹措资金大量放了鱼苗,并请了县水利局技术员给予指导,为了更好的照料鱼塘,宋旭芳全家都搬到鱼塘居住,被当地群众称为“水上人家”。经过他们两兄弟的精心喂养,鱼塘的鱼长势非常喜人,眼看即将有个好收获的时候,当时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厅副厅长蔺中尧等人要用廉低的价格购买他们的鱼塘,被遭到拒绝,也就是这样的拒绝造成两兄弟倾家荡产,惹上了一场不明不白的官司!
    原来蔺中尧等人因购买不成,便串通他的表哥(当时的该乡党委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势把他们兄弟两人推到了被告席,以要把鱼糖开发利用为由判决两兄弟半个月内把还未长成成品鱼的鱼苗清净,这突来的噩耗如青天霹雳一般,两兄弟不知道如何是好,无奈下就找到蔺的表哥(当时的该乡党委书记)求情,蔺的表哥当场答应还继续承包给他们两兄弟,并要两兄弟拿出1000元钱,说是以后再承包的压金。就这样两兄弟就眼巴巴的等着乡党委书记回话。万万没有想到15天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厅副厅长蔺中尧(也就是要买两兄弟鱼塘未成的人)带领一群人,强行下网清鱼,当时宋旭芳的妻子上去和他们说理,他们二话不说,把宋旭芳的妻子梁某按在地上,用手铐把梁某两手交叉铐着,拉上了背铐,并拳打脚踢殴打了一顿,被打成严重的肠道出血,无法站立,此作为哪象国家干部、执法人员所为呀!就这样把两兄弟的全部家当强行霸占了!
    为此,宋旭芳边为妻子治病,边去找说理的地方,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过两次通知函,可是并没引起重视,还是置之不理,后来在1998年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了抗诉,与1998年底重新开厅审理,在查阅原审理的卷宗时却发现被人动了手脚,原审卷宗被大量篡改,如此情况的发生,再审法庭的公正与否就可想而知了,不过,再审的结果于第一次审理结果不同的是,第一次是直接宣判两兄弟败诉,再审的审理结果因双方都不能提供所有权证明,被裁定中止诉讼,两兄弟为了早日请求县法院恢复审理,无数次向县法院提出请求,却被一推再推,直至到今天也没有给两兄弟个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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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怎么么才能上  人间  节目,
还需要什么条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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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ks的意思其实不是骂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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